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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搭浮桥一家18人获刑,究竟谁在破坏社会道德?

榴榴杂谈 2023-07-14 07:24 出处:网络 作者:一湾清泉编辑:@榴榴

古往今来,无论中外,无论在哪种道德观念体系下,修桥铺路,都是毫无疑义的善举。

然而,当历史的滚滚流到21世纪,流经洮儿河的时候,这一切被彻底颠覆。

下面这个案例,将来必定载入中国司法史册。

吉林洮儿河这边的村民,要进城必须跨越河水,如果没有桥的话,需要绕行七八十公里。

当地人的困难,无人关心。

2014年之前,因为没桥,时常有人因渡河而丢掉性命,有上学的孩子,也有成年的男人。

一户当地姓黄的人家,世代以摆渡维生,尽管到了这一代已经当了老师,但还是决定重操旧业,为乡民解决过河这个难题。

2014年,这位黄老师买了13条铁皮船,焊接在一起,搭了座固定浮桥,花掉了积蓄多年的13万元存款。

做好事当然也要收回投资,于是黄老师制订了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自愿交费。截止到被处罚,总计收费52950元。

当地老百姓对收费其实并没有异议,比如村里开超市的老李,要是不过渡桥,到城里进货,需要来回多绕行一百四十多公里,多耽搁几个小时不说,还多费上百元的油钱。

但私自建桥,按现在的说法,属于违规。于是当地水利部门知道后,以非法建桥为由,对黄老师开出1万元罚单。2015年、2016年连续罚了2年。

但是到了2017年,黄老师收的费用还不够交罚款,于是就没再继续交。为此,当地水利部门找到黄老师,说交了这1万块钱,桥就不拆了。

这事并没有结束,到了2018年10月,当地水利局突然责令黄老师拆除浮桥。黄老师不断的解释,是为了方便当地村民出行,然而,没什么卵用,无奈之下,黄老师只好含泪拆除了浮桥。

拆了桥就没事了?

我们都以为没事了。

哪知道2019年2月,黄老师突然被刑事拘留,随后被当地法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这个万恶的口袋罪(引用 5822765:代表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你怎么看?)。

为了方便村民出行,搭上自己多年的存款,最后牵连全家18人,除了2个孩子,其余全部获刑。

私搭浮桥一家18人获刑,究竟谁在破坏社会道德? 


交过桥费最多的超市李老板,事后收到黄老师退回的2万元过桥费,最感到人心的一幕出现了,老李居然把这2万元退给了黄老师。他说:“黄老师搭这个桥,确实给咱带来了方便。”

大多村民都表示,自己过桥,自愿交费。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全世界舆论哗然。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到了21世纪,居然还有连坐这事发生。难怪网友说,愚公要是生在当代,肯定要满门抄斩。赵州桥放到现在,也早该违规拆除了。

按照当下的律法,私搭浮桥违法吗?

当然违法。

但当地水利部门连续罚款3年,黄老师也交了2年,这难道不代表当地的默认吗?

只因为欠了一年费,所以就要把人家全家抓起来坐牢?这是哪朝的规矩?

你水利局说私自建桥,没有手续,没有资质,可能有安全隐患,这个理由没毛病。

那你找专业机构专业人士对浮桥进行加固检修,预防隐患啊。

或者,干脆出钱为当地村民修一座桥,不就完事了。

拆除五年后当地不仅没有新建便民桥,反而又新添2起过河溺亡悲剧。

从2014年到现在,9年时间了,如果真的为当地村民的安全着想,请问你修的桥在哪里?

村民自己修了,解决了方便出行的问题,反而成了罪人,这世间有这样的道理吗?

难怪网友说,几百万的工程,你黄某你13万就搞定了,不叫寻衅滋事叫什么。

罗翔老师是如何评价这起案子的呢?

他说:即便认为私自建桥属于违法行为,但其最严重的法律后果也只有行政处罚,而没有刑事行为。对于民众私自建桥,也可以事后补办手续,而不是一律拆除。尤其在修建桥梁能够极大的便利民众出行的情况之下,更不应该动辄拆除,司法绝对不能让积善之家承受这种余殃,否则就是背叛人之常情、事之常理。刑法虽然不能过度宽纵,但是也不能一味重罚。

私搭浮桥一家18人获刑,究竟谁在破坏社会道德? 


司法不能背离人之常情,世之常理。

法治的精神是惩恶扬善,而不是惩善扬恶。


任何社会,非法律专业人士,都不可能通晓所有法律条文。人们可以不懂法律条文,但是人们心里有善恶的标准。

所以,在很多文明国家,都有陪审员制度。陪审员都是非法律专业人士,他们通过法庭组织的辩论,了解整个案情的细节,最后来判定究竟谁有罪,谁无罪。

有罪还是无罪的判定不是来自法官,法官只负责量刑。陪审员判断的依据就是人心,就是常识。

如果法律与常识悖离,问题不出在民众,而在法律。


我始终认为,法律一定要倡导良善的价值观,英国剧作家切斯特顿说:一个开放的社会就像一张张开的口,合下来的时候,一定要咬住某种坚实的东西,天变地变道义不变。

这起案件最令人感到恐惧万分的地方在哪里?

大家细想,水利也好,公检法也好,可有人对黄老师一家的判罚表示了异议?有谁在网上帮他们一家伸冤喊屈?

可为什么事件曝光网络后,不但罗翔这样的法律专家,还有千千万万的“不懂法”的网民却为黄老师一家鸣不平呢?

这么一起非常简单,凭借一个人最起码的常识,都能辨别是非曲直的案子,为何到了他们手里,就差点被办成了铁案呢?

万幸的是,引发全国舆论之后,当地已经受理了黄老师的上诉,相信最终会有一个不坏的结果。

但如果没有舆论的介入呢?黄家十几口人这一辈子岂不是就完了!

区区一个县城,失去了民众的监督,权力任性到了何种地步!

竟敢践踏千百年来人世间最朴素的良知和正义!

从“不是你撞的你为何要扶”开始,道德沦丧,人心变坏,就是拜他们所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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