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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久见,广东一男子花一万请伴游,发生关系后又拿回这一万跑路

榴榴杂谈 2023-08-22 07:24 出处:网络 作者:sunnylgw编辑:@榴榴
一.白嫖伴游男子
近日,广东河源市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一名男子花了一万元请了一名女大学生做伴游,但在与她发生关系后,却偷偷地拿回了这一万元,并逃之夭夭。
女大学生发现自己被白嫖后,气愤地报了警。结果,两人都因为涉嫌卖淫嫖娼而被行政拘留,并被罚款。男子还因为盗窃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这个男人叫李某,开着货车跑来跑去,已经过了30岁,还是单身汉。他有时候会在网上找一些“伴游”陪他玩玩,想要解决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问题。
他认为“伴游”服务可以让他体验到恋爱的感觉,而且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他也觉得“伴游”服务比一般的嫖娼更有趣和刺激,因为他可以和女性有更多的互动和沟通。
今年3月份的一天,他在河源市送完货后,在旅馆里看到了一个招“伴游”的广告。广告上写着:“本人女大学生,年轻漂亮,性格开朗,可以陪你玩一天,只要1万元。”
广告上还附有一张女大学生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子长发飘飘,眼睛大大,笑容甜甜,看起来很清纯和可爱。
李某看了广告后,心动了。他觉得这个女大学生很漂亮,也很有气质,是他喜欢的类型。他想象着和她一起玩的场景,心里很兴奋。
他打了广告上的电话,联系到了一个自称是当地女大学生的徐某。徐某告诉他,她是一个“伴游”工作者,可以陪他玩一天,但要收取1万元的费用。
她说她只是为了赚钱而做这个工作,并不是一个坏女孩。她说她会对他很好,让他满意。

二.女大学生卖淫遭骗
李某虽然觉得有点贵,但是被徐某的照片吸引了,就答应了。他和徐某约好了第二天早上在旅馆见面,并给她发了自己的房间号。
第二天早上,徐某来到了李某住的旅馆。李某见到她后,觉得她比照片上还要漂亮,心里暗喜。
他先给了她5000元作为定金,并约定晚上再给剩下的5000元。然后,两人就出去玩了。李某带着徐某去了河源市的几个景点,还请她吃了饭。徐某表现得很温柔和贴心,让李某感觉到了恋爱的甜蜜。
晚上回到旅馆后,两人又发生了关系。事后,李某将剩下的5000元放在了徐某的包里,并对她说:“你真是个好女孩,我很喜欢你。”徐某听了也很高兴,并说:“我也喜欢你。”两人相拥而眠。
然而,李某并没有真心喜欢徐某,他只是想白嫖她而已。当夜深人静时,他偷偷地起床,从徐某的包里拿回了那1万元现金,并悄悄地离开了房间。他打算坐车离开河源市,并换个手机号码和微信号码,以免被徐某找到。
徐某在和李某度过了一夜之后,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床上空无一人。她以为李某去买早餐了,就没有多想,继续躺在床上等他回来。
可是,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李某却始终没有出现。徐某开始有些不安,她起身穿好衣服,走到桌子旁,打开自己的包。
她惊恐地发现,里面放着的1万元现金不见了。她立刻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并且被白嫖了。
徐某气得要死,她拿起手机,拨打了李某的电话。可是,电话那头只传来了“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的提示音。
她又给李某发了微信,也没有回复。她感觉自己被玩弄了,心里非常委屈和愤怒。她决定报警,想要追回自己的钱,并让李某受到法律的制裁。
徐某来到了附近的派出所,向警察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警察听了后,也很惊讶。他们没想到竟然有人会这么无耻,不仅嫖娼还要白嫖。

三.警察帮助捉拿
他们立刻展开了调查,通过监控视频和银行卡记录,很快就锁定了李某的身份和行踪。
他们发现李某已经坐车离开了河源市,正往广州方向赶。他们立刻通知了广州市的警方,请求协助抓捕。
不久后,李某就在广州市的一个汽车站被警方抓获。他被带回河源市接受审讯。面对警方的质问,李某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表示后悔和悔恨。
他说他当时只是想白嫖一下,并没有想到会闹出这么大的事。他说他并不是一个坏人,只是一时贪图享乐而已。
警方对李某的辩解不予理会,认为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和卖淫嫖娼罪,依法对他进行了处理。经过法院的审判,李某因为涉嫌盗窃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这是因为他在与徐某发生关系后,故意将自己给出的1万元现金从徐某的包里拿走,并逃离现场,严重侵犯了徐某的财产权。

四.伴游行业存隐患
徐某也因为涉嫌卖淫嫖娼罪而被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2000元。这是因为她在网上发布了“伴游”广告,并与李某达成了性交易的协议,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定。
两人都表示深感悔恨,并向对方道歉。李某说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和后悔,他说他当时只是一时冲动和贪心,并没有想到会造成这么大的后果。
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很多人都对李某的行为表示愤慨和鄙视,认为他是一个无耻之徒,不仅违反了法律,也伤害了徐某的感情和尊严。
也有人对徐某表示同情和理解,认为她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只是为了赚钱而选择了这个职业。
还有人对伴游行业表示质疑和担忧,认为这个行业存在着很多问题和风险,需要加强监管和规范。
同时,也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避免陷入类似的麻烦和纠纷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一个文明、和谐、安全的社会。

五.法律分析
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本案中涉及的犯罪行为主要是盗窃罪和卖淫嫖娼罪。盗窃罪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卖淫嫖娼罪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李某的盗窃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窃罪就是故意想要占别人的东西,偷偷地拿走别人的钱或者物品。这样做不对,因为不但伤害了别人的财产,还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所以,法律对盗窃罪有一些严厉的法律规定和惩罚措施。
李某在与徐某发生关系后,故意将自己给出的1万元现金从徐某的包里拿走,并逃离现场。
这种行为明显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他没有经过徐某的同意或者授权,就擅自取走了她的财物。他的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这笔钱,而不是为了归还或者借用。他的手段是秘密地进行,没有让徐某发现或者阻止。
他的后果是造成了徐某的财产损失,并给她带来了精神上的伤害。因此,李某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那么,李某应当如何量刑呢?这需要根据他盗窃的数额、情节、影响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盗窃数额越大,情节越严重,影响越恶劣,就应当受到越重的处罚。
法律对于不同数额和情节的盗窃罪规定了不同的刑罚幅度和标准。李某的盗窃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李某在与徐某发生关系后,故意将自己给出的1万元现金从徐某的包里拿走,并逃离现场,严重侵犯了徐某的财产权。因此,李某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徐某的伴游行为是否构成卖淫嫖娼罪?
徐某的伴游行为属于卖淫嫖娼罪的构成要件,即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徐某在网上发布了“伴游”广告,并与李某达成了性交易的协议,收取了1万元的费用。
她虽然说自己只是为了赚钱而做这个工作,并不是一个坏女孩,但是她也不可避免地陷入了一种危险和不尊严的境地。
她不仅面临着法律的风险,也面临着身心的伤害。她在与李某发生关系后被白嫖,更是让她感到了深深的屈辱和痛苦。因此,徐某应当以卖淫嫖娼罪定罪处罚。
综合考虑徐某的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建议对徐某处以10天拘役,并处罚金2000元。
李某和徐某应当如何区分责任?
李某和徐某虽然是两人以上,但他们并没有共同作案意志和共同作案行为。他们之间没有事先或者事后达成协议或者默契,也没有相互配合或者协助。他们各自追求的目的和利益也不一致。
李某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和虚荣心,而且还想白嫖别人;徐某的目的是为了赚钱而提供性服务。
他们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和对立关系。因此,他们不构成共同犯罪,而是各自独立地实施了盗窃罪和卖淫嫖娼罪。
他们应当分别承担各自的刑事责任,按照各自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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