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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规定本来就有问题

榴榴杂谈 2024-04-05 07:23 出处:网络 作者:考拉也会飞啊编辑:@榴榴
英语文化中,obviously和apparently两个单词都有“明显的、显而易见的”之意,不过obviously强调的是某个观点和事实是显而易见的,不容置疑或者几乎没有争议,而apparently则着重说明某种情况在现有证据或表象下可能是真实的,但事实却不一定是肯定的。

太阳东升西落,汽车轮胎是圆形而不是方形的,这是obviously,不容置疑的;天气变差,我们没法野炊了或者聚会已经接近尾声,某个参会者还没来而且也没接电话,该人明显来不了聚会了,这是apparently,但是并不一定就肯定。

比如老鼠是哺乳纲啮齿类动物,鸭子鸟类水禽,鸭就是鸭,鼠就是鼠,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物,这是obviously的。

比如人都是人,但是有的人光鲜亮丽apparently看起来像个人,但实际上TA可能空有人的模子,实际却是狗的样子。

总结而言,如果一个现象、情况,不需要旁人或者其他外部因素辅助,心智正常的人都可以判断并且下结论,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这就属于obviously范畴。

反而言之,如果该情形就目前掌握的证据和信息来看,答案非常明显,但可能需要其他条件辅助才能算作确凿,这属于apparently范畴。

小明同学有天上班迟到了一个小时,他跟领导解释说是因为地铁出故障,自己才迟到,因此想申请免于处罚,这时候领导找他出具地铁方面的延误证明,证明某人在某时间段乘坐我司地铁出了故障给某人带来了不便,这属于非常合理的要求,小明没有理由拒绝该领导。

某天清晨,A市西部发生了地震,住在A市西部的小明同学没能来上班,该领导打电话问小明什么情况,小明同学说我这发生地震了,来不了,这时候领导要求小明同学证明自己昨晚确实住在A市西部,并且要小明出具自己家和自己的人身遭受到了足够破坏和伤害所以不能上班的证明,才能免于旷工处罚。

这属于你是不是脑子需要装排水系统了。

一个人坐着轮椅坐地铁,拿着残疾人证想走绿色通道,这是apparently的事实,应该让他走。

让他走绿色通道的逻辑是,他坐轮椅,很显然一个正常人不可能为了省几块钱地铁钱费这么大劲带着轮椅出门,再加上他有残疾人证佐证,所以完全可以让他走绿色通道。

我们把这个事实拆开来看,如果一个人想以残疾人身份走绿色通道,需要该人出具残疾人证的逻辑是,因为有的残疾人的残疾特征和严重程度并非肉眼外表可见的,人工判断成本高,便利性也不如出具残疾人证成本,这种情况下残疾人证就成为了apparently残疾的必要条件。

一个大家都能看得到的没有双臂的人,他已经充分满足了obviously残疾人的特征,且该特征的明确度要远高于一切证件:身体健全完好的人有造假证或者买轮椅钻空子的可能,但正常人不可能有自毁双臂去享受残疾人福利的可能。

要让没有双臂的人出具证明证明自己是残疾人,等于今天大家打开窗户看到外面在下雨了,你却说,看到在下雨并不一定是真下雨,你需要去气象局出具一份今天有下雨的证明,才能算下过雨。

何其荒谬。

我看到很多“工作人员按规定做而已,没做错”“都已经说了个人掏腰包帮他买票还要怎样”的网友,就是头已经被淋湿了,但是没有拿到气象局的下雨证明就不承认下雨了那样可爱。

“虽然你确实没有双臂,但是你并没有残疾人证啊,你凭什么说你是残疾人?”

该规定的初衷和目的是给残疾人朋友便利,但规定的执行中却出现了要让人证明太阳的确是东升西落的,人的确是两只眼睛的。

我们看到你没有双臂不行, 非得让证件证明你的确没有双臂才行。

为什么这种荒谬会发生呢?

问题就出在这个“规定”,规定,即人制定的规则,这个所谓的规则却要凌驾于人人所能obviously确定的事实。

更加细化来说,这个规定是空旷的,浮空的规定,表面上工作人员是在执行规定,实际上工作人员并没有执行规定,他只是遵守了领导的命令而已-------如果一个人人皆obviously可见的事实,无法自己做决定,而是需要领导去判断,如果这个obvious的事实领导一拍桌子说不行,那么工作人员就要受到责罚。

那么逻辑上来讲,领导的意见和看法大于了常识和真理。

规定的存在也就没有了,实际意义,这也就等于,规定本身是浮空的。

两年前,我写过一篇文章:《“我只是在执行命令”是明确的平庸之恶》就详尽剖析了这种看起来谁都没有错的事件中,灾祸是如何发生的。

是的,看起来工作人员的确没做错,错就错在规定本来就有问题。

一个让人恐于直言事实的规定,一个事实的生死去留,要领导定夺的规定,我很难说它是一个健康的系统设定。

这种系统中,恶的滋生和感染,是永久的狂热。

“我有什么错,我不过是照章办事而已!”
“他有什么错,是你你也会这么做!”
“凭什么人家要冒着被领导批评的风险帮你,你自己没有证怪谁?”
“你的最终目的不就是免费乘车吗,我替你买票还不够吗?”

每个在为恶的规定辩护的人,似乎从来就没有想过自己是否会有一天成为这个规定的牺牲品,好像自己永远都能那么幸运。

而我。

我气的并非是你不让我坐地铁,我在乎的也不是那几块钱,你替我掏腰包我拒绝的原因并非是我要面子。

我真正在意的是,自己竟然无法用已经不存在的双臂,来去证明自己永远不再是健全之躯。

只因为我缺少一张证。

我真正在意的是,有人不残疾却可以领残疾人福利,而且是比残疾人多得多的福利。

只因为他们有一张证。

而这一切,只需要某一张或几张嘴来定夺,其他所有人的想法和看法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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