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榴杂谈

[无图自我提升课]常见的逻辑谬误及其反驳方法其七:诉诸权威

榴榴杂谈 2023-04-04 09:08 出处:网络 作者:[db:作者]编辑:@榴榴
其实这个谬误已经常见到大部分人都知道了,甚至引发了一些网络魔改,比如,鲁迅曾经说过:这句话我可没说!
这就是对诉诸权威谬误的荒诞化,一句话不是谁曾经说过就正确,而是因为其论证清楚,逻辑清晰。而事物的发展又是在不断变化的,过去的论证并不一定现在还正确。我们相信牛顿力学,不是因为牛顿,而是因为宏观条件下它确实管用。

诉诸权威是一种由于论证的前提和结论没有逻辑关系而产生的推论失效的不相干的谬误。当权威的主张不在其合法领域内时,该主张不具有可靠性。即便权威的主张在其合法领域内,但该主张正确与否,仍须取决于该主张是否证据充分,而不能取决于它是由该主张的所在领域的权威提出来的。

诉诸权威的常见格式:

甲领域的权威认为乙领域的X理论是正确的。

甲领域的X理论之所以正确,是因为它是甲领域的权威提出来的。

很多名人的断论只是在特定的文本和语境下作为讨论的一些结论,其本身只是讨论,没有办法作为真理。不加思索的把权威的一些论证拿来,只会引到谬误。

名人名言并不一定是真理,也要受到逻辑的考验,而不能直接拿来支撑某个论点。名人言论适合辅助论证,作为加强论证的材料。如果一定要使用名人言论,则需完整重现整个逻辑过程。

诉诸权威 (authority)

把一些权威的话当成真理,从而达到论证自己,但却没有什么逻辑关系。

谬误例子:

鲁迅说过中国历史人吃人,所以....

亨廷顿说过...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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